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区属企事业单位: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区居民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案件保持高位。近两年来,仅因“醉驾”被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的案件数量近200件,其中已有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因此受到法律处罚和纪律处理,教训十分惨痛。目前正值我区全力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全力三捧综治“长安杯”的关键时期,为避免因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各法治宣传责任单位要结合一季度“全民反诈”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区开展“拒绝酒驾、安全出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
一是做好内部宣传。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持续开展“拒绝酒驾、安全出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知识,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带头做道路交通安全的实践者、宣传者、劝导者。要加大对单位职工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力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旁听有关案件,认真学习区纪委监委有关通报,通过多种方式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酒驾醉驾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二是要开展对外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普法融入到执法和司法全过程,充分运用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在全区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局面,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各单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给区普法办邮箱qjqpfb@163.com,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依法治区考核依据。
附件:安全出行拒绝酒驾醉驾法治宣传倡议书
重庆市黔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重庆市黔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拒绝酒驾、安全出行”法治宣传倡议书
全体市民:
近年来,我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高发,已成为影响我区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为建成法治政府示范区、顺利三捧综治“长安杯”,确保城市道路交通更加安全、社会更加和谐、生活更加满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文明行车,拒绝酒后驾车。在此,区公安局、区普法办倡议:拒绝酒驾、安全出行!
一、做道路交通安全的践行者
带头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绝不酒后开车。
二、做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者
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吸取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惨痛教训,时时提醒身边驾驶人员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底线。
三、做道路交通安全的劝导者
带头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聚餐宴会时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员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对有酒驾苗头的身边人进行劝阻,发现酒驾醉驾及时报警。